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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是为何?

时间:2014-03-07 10:34来源:http://www.hsxj.cn/ 作者:admin 点击:

根据现行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,“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,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、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,最长不得超过15年”。


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,但各地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现象屡禁不止,并在两会前持续引发关注。在京参加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表示,法律法规面前没有例外,必须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,严查高速公路超期收费以及背后隐藏的行政权滥用问题。(最新进展)超期收费饱受质疑 收费方依然“我行我素” 今年1月份山东省政府发布消息称,将15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期延长,其中6条尚未建成的高速公路收费期直接延长至15年,另外9条政府还贷公路性质的高速公路在已经收费满15年的背景下,也获准延长收费。

此消息一经公布,立即引起社会强烈关注。当地部门给出的延期收费理由是:贷款没还清,还有巨额的养护费;等待新政策,看国家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;个别路段免费会影响高速公路“整体性和完整性”;免费后不好管理。据了解,这起密集延期收费事件经媒体曝光后,虽然引起社会广泛质疑,但收费方并未为之所动。(延伸阅读)超期收费现象普遍 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屈指可数事实上,不仅是山东省,全国许多省市都存在高速公路“超期收费”现象。

2005年,北京市审计局向北京市人大代表出具的报告显示,截至2004年12月,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已累计收费17亿多元,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6亿元左右。但是从1999年开始,京石高速由“政府还贷公路”转变为“经营性收费公路”,按照相关规定,其收费年限便可重新计算,延期到2029年12月底,长达42年。贯穿成渝经济区的交通要道——成渝高速1994年开始收费,最初性质同样是“政府还贷公路”,但和京石高速一样,1999年进行权益转让后,也变为“经营性收费公路”,这条高速理论上也将收费到2029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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