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预防施工缝设置不当
时间:2011-06-07 15:06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1)浇筑构件混凝土,应充分作好施工准备,配备好人力、材料、设备和备件,尽量一次完成,不留施工缝桥梁伸缩缝。
2)当不能连续浇筑时,应留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缝。既要考虑结构安全,又要照顾施工方便,而且施工缝应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的部位。
A.柱子施工缝留置在基础的顶面、梁或吊车梁的牛腿下面、吊车梁的上面、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的水平缝处。
B.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的施工缝,可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~30mm处,当板下有梁托时,留在梁托下面的水平缝处。
C.单向板的施工缝留置在平行板的短边方向的任何位置的垂直缝处。
D.有主次梁的楼板,宜沿着次梁轴线方向浇筑,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上跨度1/3的范围内的垂直缝处。
E.双向受力楼梯,或厚大结构,或水池及地下室、斗仓钢架及其他复杂的工程,施工缝的位置应同设计部门共同商议确定。
3)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A.已浇筑的混凝土,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.2N/lmm2;当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.2 N/mm2的时间为表3.27中的规定时,方可继续浇筑混凝土。
B.处理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,如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, 以及软弱混凝土层,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,晾干。
C.在浇筑混凝土前,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,或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。
D.结合处的混凝土要细致捣实,二次捣固,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,即无塑性收缩裂缝。湿养护不应少于7d。